食品法规

巴彦淖尔市出台推进餐饮服务环节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2018-03-13 02:03

  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督促餐饮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诚信经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近日出台了《巴彦淖尔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餐饮单位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计划2018年全市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3154户,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72%,其中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大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 “明厨亮灶”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保持;2018年网络订餐入网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并持续保持。

  《方案》紧紧围绕巴彦淖尔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督促餐饮单位进行升级改造,采用透明、开放、视频等方式,使“后厨”成为可观、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和公众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

  《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底,各旗县区、开发区局要摸清和掌握“明厨亮灶”改造对象基本底数和状况,分类登记造册。同时发动全面宣传,广泛动员餐饮单位积极参与“明厨亮灶”改造工作。二是督促改造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结合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创建和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各类别餐饮单位进行“明厨亮灶”改造,积极稳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三是验收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局对各旗县区、开发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时限等要求完成“明厨亮灶”改造的餐饮单位,要求相关旗县区、开发区局进行重点督促、督办,确保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各项工作目标。

  《方案》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局要高度重视,将“明厨亮灶”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经费。要加强与商务、教育、卫生计生、旅游、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将“明厨亮灶”建设与餐饮业发展规划,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巴彦淖尔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学校(含托幼机构)、旅游景区达标创建和评星评级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社会团体、餐饮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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