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资讯

内蒙古检出23批次不合格食品 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2022-05-04 10:05

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10大类食品146批次样品中,有2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超标、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有5批次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2)、赤峰市元宝山区杨利新蔬菜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2)、赤峰市元宝山区李卫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2)、兴安盟乌兰浩特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乌兰东街超市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4)、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惠买超市都林市场店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4)。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还有,3批次香蕉不合格,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楠艳水果店销售的小米蕉(生产日期2021/11/4)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白琴水果店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2021/11/5)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楠艳水果店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2021/10/9)检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中因真菌(如半知菌、多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多菌灵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
 
  另外,还有2批次豆芽,分别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张志波食品摊床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1/10/31)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头市内蒙古番茄浓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1/11/3)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其中,有6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1/11/9);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9);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勺(使用日期2021/11/10);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碗(使用日期2021/11/10);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10);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花面碗(使用日期2021/11/10)。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饮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赤峰市桂香斋清真糕点城销售的、红山区经济开发区桂香斋糕点加工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10/26);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德克隆超市销售的、锡林浩特市蜂花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稀奶油(生产日期2021/10/26)。
 
 4批次餐饮具检出有机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餐饮具检出有机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小料碟(使用日期2021/11/9)、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黑色圆盘(使用日期2021/11/9)、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永和豆浆店使用的黑色碗(使用日期2021/11/10)、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羊鲜生铜锅涮店使用的茶杯(使用日期2021/11/8),均检出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一种非食用的合成化学物质,应控制人体的摄入。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牧淳酸马奶店销售的、阿巴嘎旗照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巴嘎策格(酸马奶)(生产日期2021/10/13)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