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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青山区“五项举措”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8-03-15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613

内蒙古食品网讯

  2018 年春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青山区市场监管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至2月28日起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和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提早谋划、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一是制定方案,立即行动。青山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及“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时间结合青山区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青山区《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和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责任和分工,强化部门间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围绕重点,专项整治。按照“事不漏项、项不漏人”的要求,对全区校园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管理、晨检制度、留样制度落实情况等为重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三是创新执法,提升监管。积极推动学校食堂按照标准进行“明厨亮灶”建设和量化分级提档升级管理工作,及时公布量化分级等级情况,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4D”等精细化管理,打造“阳光厨房”。

  四是加强宣传,社会共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托管班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进行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受聘校外辅导员,学校与监管机构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五是部门联动,数据共享。该局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信息对接,定期将符合现场核查标准的已备案(许可)托管班名单函告教育局,以便教育局把符合标准的名单发放到各个学校,告知学生及家长,使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名单选择适合自己的托管班就餐,通过市场自主选择,倒逼“小饭桌”经营者主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同时教育局将“小饭桌”新一轮摸排结果及时告知该局,实现数据共享,使无证托管班“无处遁形”。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净化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经营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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