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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检察院督促整改网络外卖平台

发布日期:2018-09-12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1912

内蒙古食品网讯

  网络订餐平台未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照期限过期,没人管吗?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积极行动,针对网络外卖平台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平台整改,让网上订餐更规范、让群众订餐更放心。

  自8月30日开始,元宝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通过对网络外卖平台进行检查发现,本地有416户商家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平台进行食品销售,筛查出有119户商家未按照规定公示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还存在营业执照名称与平台显示店名不符、营业执照过期等情况,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筛查出的119户餐饮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在主页面公示食品安全档案,而且在网络平台持续地、大量地向不特定人群销售食品,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人身安全保障权和知情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

  为了保证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网络餐饮服务市场领域存在的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并纠正违反相关法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商家,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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