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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4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111

内蒙古食品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等21大类食品64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8月7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科尔沁右翼中旗明祥小吃部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0/10/2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科尔沁右翼中旗明祥小吃部销售的油饼(生产日期2020/10/2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排店销售的、包头市鼎川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易来粉条(宽)(生产日期2020/12/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丰园区六十号粉条加工坊生产销售的粉条(宽)(生产日期2020/11/2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赛罕区尹美丽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东仙家旺超市销售的、内蒙古驼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闷倒驴酒(60%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后草地风干牛肉店销售的、包头市蒙龙食酿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情茶缸枸杞酒(42%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红山区洪伟大牧场食品经销处销售的、内蒙古草原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寻美酒(38%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昆区龙云烟酒商行销售的、内蒙古牧马人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闷倒驴酒(60%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苏立德牛肉干店销售的、内蒙古扎鲁特旗苏立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立德碳烤风干牛肉(香辣,生产日期2020/11/1),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昆都仑区汗尔达食品经销店销售的、内蒙古顺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端奶茶粉(生产日期2020/10/15),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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